第122章 短小君[第1页/共3页]
詹妮弗踩着鼓点,一手握住话筒一手向台下的观众们招手,在灯光中喷吐连续串饶舌的rap,顿时把氛围炒到最热,很多为她们而来的观众不约而同地站起来高举双手喝彩尖叫,比起刚才格瑞斯和艾德文的对唱要热烈很多,哪怕对她们无感的观众也被现场氛围传染得伸脱手臂,插手一片手臂的陆地当中。
这也是很多民气中的设法。
“太可惜了,”慕君在扮装间里悄悄地听着她们的歌曲,面露遗憾之色,“莎拉。如果她没有嫁人生子,在乐坛再混上几年的话,凭她的天赋,必然能比格瑞斯走得更远。”
“我还是喜好格瑞斯,你们喜好其别人吧!我偷偷抱走格瑞斯。”
台上和莎拉一起合唱的格瑞斯并不是很惊奇,当年出道她还不体味莎拉的天赋代表甚么,她的乐感、节拍,仿佛天生就会,但现在的格瑞斯晓得,不是统统人都叫莎拉。
“莎拉!好久不见!变得更美了!”
你已经畴昔了,莎拉。她唱完一段,在詹妮弗接着rap的时候勾起一边唇角,你已经畴昔了。
“感谢你,格瑞斯。”莎拉给格瑞斯一个柔嫩的拥抱,“我从没想过,我还会呈现在舞台上。”
“我们要承认,在有些人眼中,野玫瑰的加分可比慕君的加分重很多。”
“而慕君,或许是一朵冷傲的小水花,但必定会被淹没。”
“詹妮弗好酷!她为甚么不在米区生长?好想每天见到她!”
在目送她们分开的格瑞斯身后,她的丈夫艾德文俄然在黑暗中冒出来,从侧面递给她一张手绢,轻声问,“你不追上去吗?”
“但是?”瑟琳娜挑高眉毛,眯起眼睛。但凯莉没有发觉到她的语气,“但是我感觉,她只是河道中的一朵小水花,你懂吗?像野玫瑰这类气势,才构成河道,能跟着雄师队一向往下流。”
一样是超一线,到底慕君和野玫瑰,谁更短长一点呢?
现在也不迟,詹妮弗抿出一个浅笑,但前提是莎拉还想持续在乐坛走下去。
“等等,詹妮弗,”莎拉友爱地再拍了一下格瑞斯的肩膀,表示转头见,然后追了上去,“我们还没好好聊过呢。”
“你从那里窜出来的,亚伦?”被打搅到的格瑞斯翻了个白眼,锤了本身丈夫一下,便踏着高跟鞋直接往前走,消逝在背景通道内。
喘着粗气的野玫瑰三人下台后,在背景通道相视一笑,仿佛在笑声中化解了当年的统统恩仇。詹妮弗第一个伸出戴着骷髅戒指的右手,格瑞斯也伸手覆盖在她手上,三双手覆在一起,就像还没出道之前一样,她们喊着“野玫瑰,加油!”抱在一起。
詹妮弗一头短发,手臂纹着一幅盛开的玫瑰,她戴一顶鸭舌帽,帽檐压得极低,牛仔裤破褴褛烂,脖子上挂一条骷髅链子,第一印象cool!cooler!coolest!慕君在华区和欧区都没见过近似气势的女歌手,想想也是,女歌手有rap加成,会从内而外透出一股“我很酷”的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