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用脚踹死他[第1页/共3页]
消了肿的眉眼透出了一丝娇媚。
身上的衣服血迹斑斑,已经没剩多少,只能算挂着几根破布条。
蹲到那人跟前,伸手探了探她的鼻息。
两人一问一答,此时黄俊也进了屋子,不知从那里找了件长袍,盖在阚李氏身上。
“甚么时候?”
陈兵抽出腰刀,把她身上的绳索堵截,扶她倚着土炕坐起来。
这个题目也是慕容杰等人早就想问的。
捕快中除了大牛和小顺,其别人对这个新上任的年青捕头,并不是很从命,做事老是张望多于脱手。
陈兵点头暗道,还好,此人生命力非常固执。
没有任何回应,那人一动不动。
“你几时去的阚老七家?”
“阚李氏?”
陈兵派了两个捕快盯着阚李氏,然后对世人解释。
还好,呼吸固然微小,但有进有出。
以是都伸长了脖子,等候陈兵的答复。
陈兵深思半晌后道:“这是基于知识性的题目,一个女子本就体弱,她如果挑选杀人,普通会用甚么手腕?”
“好,我是清河县捕头陈兵,现在卖力调查阚家村阚老七被杀一案,那么,我想晓得,那阚老七是被你杀死的吗?”
“你俩也看到了,凶犯被打成啥样了,一个用菜刀砍死男人的女子,怎会抵死不认?”
到了下午,陈兵等人吃过午餐,仵作也回报说尸身已经查勘完成。
房间里的光芒非常暗淡,过了好一阵才适应过来。
不解归不解,事情还得去办。
“你砍了阚老七几刀?”
中年儒生一脸讶异,对于一个杀人凶犯何必如此宠遇?
“找个大夫给她治伤,弄点吃的穿的,再给她换个好点的屋子。”
黄俊接着说:“我用脚踹死他。”
屋子里除了陈兵外,慕容杰和黄俊也跟了出去,中年儒生和小顺站在屋角做记录。
“水...水,喝水。”
慕容杰两人闭了嘴,大牛在一旁嘿嘿直乐,小顺也扭头看向别处。
狭小逼仄的偏房里,一面土炕占了一半面积,土炕下躺着一小我,被绳索捆得像个粽子。
“她是凶犯,我是捕头,这里没有男女之分,何况你不也在看着吗?”
现场是不消看了,已经被打扫得比本来都洁净,这事也透了诡异。
“当然有,但是,这个案子不会例外。”
扭头喊道:“慕容,弄点水出去。”
阚老七身材已经腐臭,但从其残存的骨骼上看,其颈骨和头骨上有三道刀痕,入骨三分,可见用力很大。
陈兵一进房门,便闻到了一股血腥味。
“戍时。”
阚李氏愣了一下,揣摩半晌才道:“俺的。”
“不是俺。”
“在他家。”
蓬乱的头发粉饰着此人的脸,好多干枯的血迹粘在头脸上。
陈兵皱眉道:“我说的是女子,你俩是女子吗?”
“戍时你带了菜刀去了阚老七家,到子时才将他砍死,那中间两个时候你们干了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