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百七十五章 法庭上的唇枪舌剑[第1页/共3页]
这相称于威胁查理一世重新召建国会。如果查理一世不重修国会建立船税,就相称于本身否定船税是公允的税收。
法官率先发难就将汉普顿置于违背王权的处境,如果汉普顿等人不然王权是最高权力,那么便能够扣上违背传统、造反和叛国等罪名。
一个法官硬着头皮为查理一世辩白:“船税属于特别环境下的税收,能够不经议会批准。”
汉普顿回绝交纳船税,本来情势对于他有了好转,成果他的辩白状师竟然主动以为交纳船税是“公允”的事情!这不是自相冲突么?!
并且圣约翰的辩白还没有结束:“税收立法之目标在于使臣民对征税的任务产生充分的认同感。他们晓得本身需求交纳那种税款,为何要征税。没错,对于臣民来讲,征税意味着财产的丧失,但是交纳船税却如同和国王陛下所宣称,是为了给我们不列颠的水兵增加更多战船,是为了全部国度的保存!是以交纳船税是公允的,能够实现小我好处和大众好处的均衡!”
“好短长的一个状师,看来汉普顿礼聘的也是一个高人。”李晋德颠末萨琳娜的调教和在伦敦城待的一段时候,已经能够听懂两边的唇枪舌剑。
“国王还要亲身状告本身的子民,真是令人难以设想。”
“何谓国王的王权?一是天然的权力,即国王是公理的源泉。但是如果只要源泉而没有肯定的河道,那么这类源泉就永久只能够逗留在泉源,不能惠泽于民。是以国王必必要将天然的权力转为外在的权力,即第二种权力,法律的权力。”
他们已经明白过来圣约翰为何要支撑船税――既然是“公允的税收”,那么就奉求国王你遵循以往确认平常法律的立法常例召开议会走个流程,让传统上具有立法权的议会肯定下如何征收船税。
“国王陛下驾到!”
在场的法官、陪审团、听审团都起家向查理一世请安,即便是被告汉普顿也不例外。
“当然极刑、罚金、诉令、税收终究来源于王权,但是,对于这些的讯断倒是由分歧的法院统领。国王没有法院法官的帮忙,不能够做出精确的讯断。而在我们不列颠的传统中,议会是王权的法院,王权是议会的源泉,议会是王权运转的渠道。如果贫乏河道,即议会的立法,那么王权的利用就不免失之率性和尽情。”
此次抗税事件的另一个配角――查理一世亲身到来财务上诉法院!
没想到圣约翰直接承认了国王权力至上,而是将锋芒指向不列颠的议会传统――国王要利用王权?必必要通过议会公道利用权力,才气够“造福子民”,才有合法性,不然就是王权至上也没得讲。
为查理一世辩白的法官一时哑口无言,他们十二名法官竟然被辩白状师给辩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