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第1页/共4页]
“她还是别比及阿谁时候吧,简,”罗切斯特先生听我读了她的信后说,“要不然她会太晚了,因为我们的蜜月的清辉会晖映我们平生,它的光芒只要在你我进入宅兆时才会淡去。”
至于圣・约翰・里弗斯,他分开英国到了印度,踏上了本身所打算的门路,仍然这么走下去。他斗争于岩石和伤害当中,再也没有比他更果断不移、不知倦怠的前驱者了。他果断、忠厚、虔诚。他精力充分、热忱朴拙地为本身的同类含辛茹苦,他为他们斥地艰苦的进步之路,像巨人普通砍掉拦在路上的信条和品级的成见。他或许很峻厉,或许很刻薄,或许还大志勃勃,但他的峻厉是军人大心一类的峻厉,大心保卫他所护送的香客,免受亚玻伦人的攻击。他的刻薄是使徒那种刻薄,他代表上帝说:“如有人要跟班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班我。”他的大志是高贵的主的精力之大志,目标是要名列尘凡得救者的前茅――这些人毫无错误地站在上帝的宝座前面,分享耶稣最后的巨大胜利。他们被呼唤,被选中,都是些忠贞不二的人。
随后他伸脱手让我领着,我握住了那只敬爱的手,在我的嘴唇上放了一会儿,随后让它挽住我肩膀。我个子比他矮很多,以是既做支撑,又当了领导。我们进了树林,朝家里走去。
“我的主,”他说,“已经预先警告过我。日复一日他都更加明白地宣布,‘是了,我必快来,’我每时每刻更加孔殷地答复,‘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
第十二章
“你还穿了件淡蓝色衣服吗?”
“是吗,蜜斯?嗯,那毫无疑问!”
“或许她比哪一个阔蜜斯都更配他呢,”接着又说,“固然她算不上最标致,但也不丑,并且脾气又好。我见她长得还是比较都雅的,谁都看得出来。”
我大呼着‘简!简!简!’的时候,不晓得哪儿传来了一个声音,但听得出是谁的,这个声音答复道:‘我来了,请等一等我!’过了一会儿,清风送来了悄声细语――‘你在哪儿呀?’
因而我的爱德华和我都很幸运,尤使我们感到幸运的是,我们最爱的人也一样很幸运。黛安娜和玛丽・里弗斯都结了婚。我们两边轮番,一年一度,不是他们来看我们,就是我们去看他们。黛安娜的丈夫是个水兵上校,一名威武的军官,一个好人。玛丽的丈夫是位牧师,她哥哥大学里的朋友,不管从成就还是操行来看,这门婚事都很班配。菲茨詹姆斯上校和沃顿先生同本身的老婆相互相爱。
我确切穿了。随后他奉告我,已经有一段时候,他假想掩蔽着一只眼的云翳已垂垂变薄,现在确信如此了。
第二年年底的一个凌晨,我正由他口传,写一封信的时候,他走过来朝我低下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