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画符[第1页/共4页]
不过为了稳妥起见,他炼体的时候还是决定大朝晨去落阳山山顶,因为如果在古枫坪,偶然候难保到朝晨的不会有人从这里颠末,虽说现在村庄中很少有人来古枫坪,但也不是绝对没有,比如说一些打猎的人,有些就是大朝晨进山,如果被瞥见总归让人思疑,而画符就不消,如果有人颠末他完整能够远远瞥见,等人猎奇走过来的时候他完整能够做好筹办找个本身练习羊毫字的来由敷衍畴昔,并且他现在考上京大,已经是松竹村这一片的名流,谁都晓得周家出了个了不起的高材生叫周少瑾,考上了京大,他说本身练习羊毫字也不会有人思疑。
提起手中的羊毫,周少瑾再次脱手起来,这一画,就是足足一个多小时,好像堕入了疯魔状况,经心全意投入到画符中,心无外物,正面和后背都画满镇鬼符的白纸在地上扔了一张又一张,提来的一沓白纸已经减少了近一半。
“心与意和,神韵自成!”
周少瑾站在石桌旁,从远处看,他现在就像是一尊雕像普通,眼睛盯动手中的羊毫,羊毫则是如游龙普通在白纸上滑动,这一刻,周少瑾堕入一种奥妙状况,大脑一片空缺,无念无想,像是全数的精气神都堆积在了手中的羊毫上。
将带来的白纸取出一张在圆石桌上平铺放好,白纸的四角用小石头压住,制止被风刮走,又将墨水和羊毫摆放好。
第三遍......第四遍...第五遍......
画符的人也能够用本身的血液画符,比如一些修士,修士本身就强大,其血液所包含的力量也远远强于浅显人,如果修士用本身的鲜血画符,符咒的威能也绝对不成小窥。
看着脚下白纸燃烧过后的余烬,周少瑾脸上暴露了笑容,因为他晓得,他胜利了。
这是红色的墨水,或许是受之前鬼片的影响,看到那些羽士画的符咒都是用的红色墨水,究竟上,周少瑾晓得,符咒的能力首要取决于画符的人和画符所用的质料,比如同一小我,画符用墨水和狗血两种,那么毫无疑问,狗血所化的符咒绝对远胜用墨水划的符咒,至于墨水,甚么色彩都是一样。
周少瑾站在石桌旁,拿起润好的羊毫,粘上墨水,笔尖悄悄落在石桌上的白纸上,本来的白纸也被染上了一点殷虹。
最首要的是前提变好的,固然村庄里算不上有钱,但是已经不像之前那般穷,一些小钱还是拿得出来,为了便利,村庄中很多烧饭做菜都用上了煤火,柴火的需求大大减少,如许下来,也就没有几小我会去上山砍柴了,天然进沟的人也未几,再加上从村庄里进沟道古枫坪路程也不短,步行也要一个小时摆布的路程,以是,到现在,哪怕是明白日,这里根基上一整天都不会有甚么人颠末,因为人迹的减少,草坪中的野草都比之前影象中的高了很多,没过了膝盖。只要古枫数的树根那一块野草希少低矮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