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网 - 都市娱乐 - 律师本色 - 第554章 我要羞辱她

第554章 我要羞辱她[第1页/共3页]

“捆绑被害人的绳索是哪来的?”查察员问道。

“公诉人能够就告状书所控告的犯法究竟询问被告人。”审判长道。

“五万元……,好。明天能签条约吗?”吴国栋踌躇了下问道。

“大抵有八九小我的模样,我当时没太在乎。”吴珊珊道。

“不熟谙。”吴珊珊道。

鉴于被告人吴珊珊在不法拘禁被害人期间,具有欺侮情节,应从重惩罚,建议判处被告人吴珊珊有期徒刑三年。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告状书宣读结束。”一名四十来岁的男查察员道。

就在吴国栋签订拜托手续后的第二日,吴珊珊的案子被移送到了法院,很快县法院安排了开庭时候。

“我看到那女人正在跟我老公在我的床上……”吴珊珊咬着嘴唇说道。

“你做了甚么?”查察员问道。

“时候不长,大抵有一个多小时的模样,我记不太清了。”吴珊珊道。

“你是如何晓得案发当晚,他们会去你家的?”方轶问道。

“为甚么是五个月,三个月不可吗?”如果有能够的话,吴国栋但愿他女儿现在就出来。

“是我从杂货店买的。”吴珊珊道。

“你是如何晓得的?”方轶问道。

“从你捆绑被害人到世人解开被害人身上的绑绳,一共持续了多长时候?”方轶问道。

县法院将吴珊珊案子的开庭时候安排在了下午两点,中午的时候,吴国栋请方轶和周颖在县里的饭店用饭,又聊了一阵案子的环境。

“你捆绑被害人时,她是甚么状况?穿戴衣服吗?”查察员问道。

“……本院以为,被告人吴珊珊以殴打、捆绑的体例,不法剥夺被害人的人身自在,情节严峻,其行动已冒犯《中华群众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犯法究竟清楚,证据确切、充分,该当以不法拘禁罪究查其刑事任务。

“我不晓得,我是在小区大门口等待时,看到我老公开车带着她回家的,然后我就跟了畴昔。”吴珊珊道。

“晓得,她是我老公的小三。”吴珊珊眼神中暴露一丝痛恨。

“因为她不要脸,勾引我老公,我要热诚她,让她没脸见人。”吴珊珊道。

“我对犯法究竟没有贰言,但是对罪名不承认。我承认我用绳索将那女的绑了,但是前后也就一个多小时,厥后她被邻居们放开了。我没有拘禁她。”吴珊珊辩白道。

“需求发问。”方轶道:“被告人吴珊珊,你晓得被害人和你老公是甚么干系吗?”

“审判长,我们问完了。”查察员道。

“我抽了她几个嘴巴,其他的甚么都没做。”吴珊珊道。

我们建议刑期时,要考虑到法院的审判时候,不然起不到结果,反而会让法官感觉我们是在理取闹,倒霉于案件量刑。”方轶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