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有点眼熟[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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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病笃反击,给他留下了这个鬼爪,接下来应当另有效到的处所。
罗杰刚筹办变更灯胆的光去治愈手,想了想,又放弃了,吞噬阿谁魔魂之前,对方曾经因为鬼爪将他误以为是塞缪尔,这鬼爪想必是男爵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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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婆婆主动聘请道:“出去转转。”
罗杰毫不粉饰这一点:“穷对我来讲不是一种状况,而是常态。”
出乎他的预感,光球内的紫玄色光团无影无踪,已经转化的干清干净。
效力甚么的也懒得说了,效力低总比没有强,只要不断吞噬魔魂,就能制止妖怪化,还能在这即将天翻地覆的天下中不竭变强。
脚步声俄然从内里传来,红发贝拉低头看了眼身上的血迹,罗杰收起匕首,看向没沾血迹的容婆婆,容婆婆点点头,伸出一只手:“钱。”
如许对峙下去必定不是体例,罗杰还想猎杀更多的妖怪。
真是个不幸的小处男啊。罗杰忍不住自我吐槽,身怀大宝贝,却毫无用武之地。
不是说四九以后不能乱搞吗?罗杰摸了摸胸口,找不到镰刀的用法的话,干脆纹上个锤头,到时妖妖怪怪全要躲避。
他还是比较谨慎的,谁晓得这只手有没有特别的处所,到时插人不成反被插就悲剧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