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救人[第1页/共3页]
这层血缘在这儿,有些亏他们就不得不吃。
云娇看到巷子边的野花开得都雅,就扯着云起岳跟她一块儿摘野花,可还没开端摘花儿呢,两人就看到山坳中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少年。
云起岳下认识地把云娇往前面拉了拉,闻声跑过来的云守宗就攀着树藤三两下就下到了山坳中,抬手探了探少年的鼻息。
让云守光心死绝望然后本身要求分炊必定是不成能的,要想体例,只能从陶氏动手,要让陶氏亲身开口让他们走!
“大哥,你竟然都练完字了!”
因着要上山,云娇就没有穿裙子,云起岳和云起山两兄弟也没穿袍子。
云守宗点点头:“另有气儿!”
如果穿越到云家老宅的那些个小辈身上,就哀思了。
云娇躺在炕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筋里描画着云起庆和云起祥两兄弟所说的场景。
“嗯,你内心稀有就行,我就是看着大嫂和两个孩子不幸!”
“娇儿,我背你!”
云守宗笑道:“好,爹带着东西呢,有了合适的处所,我们就下套子!”
方氏忙道:“好,我这就去!”
“山里捡的,另有一口气儿,从速去烧水,先给这个孩子擦洁净,好治伤。”说完,云守宗就将少年背到云起岳兄弟的屋里。
云娇想采些野菜,但宿世她只一家整容病院里的浅显办公室职员,没在乡村呆过,对野菜甚么的都不熟谙。
一家人风风火火地往家里赶,一进院儿门,方氏就迎了出来。
云守宗沉默了一会儿,就道:“先把我们家的事儿给办好当了,再渐渐图谋大哥的事儿。”
把少年放到两兄弟的炕上,云守宗就对三个孩子道:“我们只能尝尝看能不能救他,他能不能活过来,就看他的造化了。”
想离开老云家,那得费多大的力量,死多少脑细胞啊?
根基除了三房,陶氏生的其他后代都不是省油的灯。
云起岳每天早上起床都要先练一个时候的字,不过不是写在纸上,而是用羊毫蘸水写在木板上。
“爹,哪儿有小我!”云娇惊呼道。
“这是咋的了?”
云起岳和顺地笑着,看向云娇的目光像是夏季里的阳光,暖洋洋的:“嗯,练完了。”
固然凭着她的淘宝体系,她信赖本身有才气让家人过上好日子,但是,架不住爹娘包子,软弱。
第二天凌晨,天刚蒙蒙亮,方氏和春梅弄好了早餐,就把云娇给叫起来了。
一家人吃完饭,云守宗就带着云娇等人上山了。
为了救人,云守宗走得快,云娇必定跟不上。
“走,我们先归去吧。”
方氏道:“招婿不可的,凡是饿不死的人家,都不想本身的儿子去当上门半子,毕竟,当了上门半子,是连祖宗都改了。”
只是想想,那样的日子都令人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