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网 - 历史军事 - 天马牧场 - 第十四章 鹿……大炮

第十四章 鹿……大炮[第3页/共4页]

虽说普通的牧场用夸特马,并不是很贵,只要3、四千刀,可题目是……丁翔的帐户里,仿佛从没有超越几万美金的时候。

“噗!”

以是,当老兰斯建议再买两匹适龄的马,每年还能繁育出一匹小马驹以增加牧场支出时,丁翔想都没想就回绝了。

跟过来的拉姆连连拍掌:“接下来,你要将它的头部全部的切下来,然后便能够送到奥尔巴尼的皮具店,让他们给你加工成标本。哇哦,这个家伙的角真的好标致,我数数……足足有十四个叉呢,老板,你运气真好,如许的鹿头挂在房间中,绝对会紧紧吸引住每一个客人的眼球,这就是男人的意味。”

丁翔翻了个白眼:“算了,我本身来,你清算好那鹿头就行!”

“好,我记着了!你说话算话哈!”

“好的,兰斯大叔,我们来了!”

一边快速的将刀捅向驼鹿的后腿中间,刀法精准的割下那一大坨来,一边大声承诺着老兰斯。中间扛着血淋淋鹿头的拉姆瞪着眼睛:“哇哦,BOSS,你要阿谁脏东西干吗?”

正如拉姆所言,别看丁翔已经做了三年的牧场主,可马厩这个处所,他还真是很少去的。

蓝星牧场中的两匹老马,当然也是夸特马。可它们……实在是太老了,乃至已经落空了滋长下代的才气。

“丁,你是对的。猞猁的滋长力固然不弱,但在欧洲,因为耳朵上竖起的黑毛,它们曾被以为是妖怪的化身。在上个世纪之前,就几近已经被灭尽了。而在北美,它们身上代价不菲的毛皮,也成为了它们的原罪。几十年前还到处可见的这些家伙,现在越来越丢脸到了。”

老兰斯说,这是只未成年的猞猁,应当是刚来到这里不久。因为半年前,曾经有一只猞猁就在这四周被拉姆干掉了。

幸亏,有拉姆在,一番鼓动以后,“BOSS的房间里还没有一副过得去的鹿角装潢呢”,非常强大的来由终究压服了老兰斯不再纠结甚么猎鹿答应,板着脸走到一旁愁闷的抽着烟斗,只当着眼不见心不烦了。

“都给老子滚粗!”

“这还需求思疑吗?应当思疑的是‘一个月后开端蜜月’?东进,你过的是海王星历的蜜月吗?”

可打猎的目标——大野猪,仍然不见踪迹。此次打猎行动只得无疾而终。但与只打了野鸡两三只的拉姆、对峙不猎杀无辜的老兰斯比拟,丁翔的收成无疑是最为庞大的。

为了满足方才具有枪支的丁翔的猎奇心机,三人本想在牧场四周搜刮野猪的行动,终究深切了克拉马斯山余脉的山林中很远。

“呸,男人的意味哪有这么多的叉?男人向来都是用大炮征服……女人的。”

一个罕见的十七叉鹿头,在丁翔摆拍了很多照片后,被送往奥尔巴尼制成标本;另有那根充足让大多数男人都为之汗颜的鹿……大炮,更是让丁翔在寝室群里大出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