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充耳不闻[第2页/共3页]
青云城门外。
世人全都大跌眼镜。
落日西下,夜幕来临之际,林云与林樱便到达禹州主城。
此光阴良完整沉湎在林樱的美色中,哪另故意机喝酒吃肉,一挥手直接将酒肉打翻。
本来正在夹菜的林云,俄然间屈指一弹。
那一刻,在场世人都下认识屏住呼吸,为林云提起一颗悬吊的心。
街道两侧,一栋栋八角大楼整齐摆列,各种铺房商品琳琅满目。
说完,他便逃命般钻进厨房。
“云哥哥……”林樱仓猝抓住林云手臂。
石质地板刹时被长斧砸得崩碎,构成蛛网状裂缝朝外不竭扩大。
林云搂着林樱骑马驰骋六合间,侠骨柔情。
“没体例,谁让他是武者呢?”
爆喝一声,光良便抬起巨大拳头,筹办朝林云脑袋砸来。
禹州城的城区很大,比青云城大上十几倍不止。进入城区后行走好久,两人都还在边沿地区活动。
东方天涯刚出现一抹白光。
见到秃顶壮汉,饭庄门客都面露顾忌之色。
但是让世人没想到的是,林云竟对光良的话充耳不闻,还是自顾自的夹菜吃着。
由此可见,这光良的力量有多可骇了。
“别怕,有我在。”林云对林樱安抚道,说话时还在淡定的夹菜,连看都不看光良一眼。
禹州主城,南夏王国八大州郡之一,间隔青云城三百里路程。
“你竟敢疏忽我,找死!”
夜色将近,林云只幸亏城区边沿地带,找到一家粗陋的饭庄。
光良刚走进堆栈,便拉开嗓门大吼道:“小二,从速给本大爷上最烈的酒,和最好的肉!”
“如何?你们对我不满?!”光良凶神恶煞的瞪世人一眼。
此时天气已晚,想必禹州武府已经无人欢迎,林云只好带着林樱进入禹州城投宿。
光良仿佛没听到厨房的说话,在店小二进厨房后,他便随便找个位置坐下,将肩上长斧朝空中随便一丢。
但是,如此沉重的兵器,在光良肩上却轻得仿佛没有质量。
他肩扛一把七尺长斧,大摇大摆的走进饭庄。
若被他一拳砸中脑袋,那另有命吗?
光良发明林云与林樱干系不普通,因而便对林云威胁:“小子,这小女人被本大爷看上了,识相的话,就从速将她献出来!”
“他就盯着我们一家不放,能有甚么体例?”
世人都齐刷刷看向林云,目光中都充满怜悯。
手中两根筷子刹时化为残影消逝!
这壮汉身高两米,留着一脸络腮胡,长得三大五粗、凶神恶煞。
在这类环境下,他竟还能若无其事的坐在位置上吃菜。
一股恶臭满盈开来,众门客都闻之作呕。
光良可不是浅显人,而是一名四级武徒。
露在内里的那半截,还在因残存的动力而颤抖着,表面显得恍惚不清,并收回“嗡嗡”的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