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八十一,春风一度[第1页/共2页]
沈源走了出来,才瞥见嬴政,走至那男人身边,与嬴政对峙。
嬴政反问:“你们又是何人,一言不吭就脱手,是何事理?”
沈源混江湖的名头不雅,乃驰名的采花贼,官府通缉名单赏金排名能进前十。
她本来受了伤,又在地牢里关了几天,又饿又冷,身材本就还没规复,因而经这连续番的事,因为跑路而微红润的神采再次发白。
“你敢!”
林婉完整被吓到了,她看着沈源伸向她衣衿的手,魂不附体:“你要敢动我,我就……我就……咬舌他杀!”
沈源撑着柱子,摸上她的脸:“我不要脸?那鄙人便依林女人所言,与林女人做点不要脸的事如何?”
这让沈源呵呵了:“鄙人有何不敢,女人不是听过鄙人‘风花雪月’的‘丰功伟绩’了吗?”
进前十意味着没有就逮,倒也不是他武功有多短长,启事不过在于他有两个短长的结拜兄弟,三人混迹江湖,得了‘云中三荡子’的名号。
“你爷爷我是人称云中豹的雷炎,小女人,你行迹鬼鬼祟祟,偷摸着瞧我三弟的马是如何回事?”雷炎收了长刀,扛肩上,又转过身,“罢了罢了,你爷爷我不欺负小女人,这地盘庙你现在进不得,还是另寻他处歇脚吧……”
粗也不粗,如同陇钟。
三十岁高低的男人,一脸络腮胡,右耳上还串了一只银环,手中长刀使得溜,几次砸到空中上都带起一阵灰尘,空中上也留下了数条陈迹。
沈源把林婉从马背上抱了下来,不顾她呼喊,将她带进了地盘庙。
地盘庙中俄然传来声音:“大哥,你总算来了。”
沈源一双眼睛打量过嬴政,这小女人根柢不错,是个美人胚子,可惜小了几年,嚼了总少些味道,等过上几年长开了,亦是个美人。
却又被沈源生生掰了返来,他噙笑道:“林女人不必惊骇,鄙人没用那些不入流的手腕,你中的只是十香软筋散……还是说,林女民气里巴不得与沈某东风一度?”
地盘庙外的地盘上落在几只乌黑的爪子,电宝仿照猫咪,伸出舌头舔了舔身上的毛,因为颜值太高,又在这破败的处所,看着有些虚幻,仿佛山间精魅。
“你是何人?”
“你要敢动本女人,信不信我乔哥哥扒了你的皮!”林婉声厉内荏,内心又慌又怕的,身材还微微颤抖。
嬴政瞧过被拴在树旁的马,正要出来就听到身后的动静,赶紧闪过,回身却正对上一把长刀,她几次被逼退以后看清了来人的模样。
其声宏亮,声色也极具特性。
“你!”林婉羞怒,“你好生不要脸!”
这么一想,放人走,还真让人有些舍不得。
“你鬼鬼祟祟地在这儿做甚么?”那男人举高了眉毛问。
“仆人,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