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 罪状,反击[第1页/共3页]
“郑法,我还是那句话,朗朗乾坤,日月可鉴,我余长是否做了违法的事情,是否侵害了公司的好处,本相哪怕来迟,但必然不会缺席。当然,你说的有一点是对的,我来公司五年,没有功绩也有苦劳,我作为当事人,在我完整不清楚环境,或者事情并未调查清楚的环境下,就将我夺职,总部是否应当给我一个说法?”
郑可的神采变得冷峻和严肃,死死盯着余长,此时的眼神仿佛一只暗藏在黑夜中的毒蛇。
不管是为了张天的力挺,还是为了红河教诲组的那般小火伴,余长都必须沉着,必须安闲面对。
余长闻言,又是冷冷一笑,道:“我余长所行所为,上对得起天,下对得起地,我向来没有做过侵害公司好处的事,我没甚么好交代的。至于,一些莫须有的栽赃谗谄,我不想颁发小我观点,我始终信赖公司最后必然查明本相,秉公措置,还我一个明净,还我余长一个公道。”
当时,郑可就迷惑,落实此事?
如何落实,落实到何种成果?
不等几人答复,余长持续道:“既然没有证据,那么红头文件所述,就是污我明净,我有权对本身的名誉权停止合法防卫,也有权就此事究查统统法律任务......同时,如果我没有记错,公司的办理轨制中提及,在事情没有调查清楚前,不能冒然夺职,更不能随便辞退员工吧?”
郑可神采严峻,心中不由嘀咕:董事长李振海身处外洋,或许现在并未晓得此事。
而这份红头文件的内容,让郑可内心暗骂痴人,到底是谁制定的内容,完整上不了台面的东西,竟然堂而皇之的放到了台面上。
但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郑可无法,也只能遵循法度亦或者遵循上面交代,持续往下停止。
此事是分担人事的步建新让他调查的,并且调查之前,将那封告状信交给了他,并叮嘱他:落实此事。
直接将证据提交公安构造,查察院,将余长抓起来不就行了?
余长挺直了腰杆,目光灼燃,信誓旦旦,铁骨铮铮,说话铿锵有力,侃侃而言,并且每一句话都有理有据,没有任何的不当之处,更首要的是,在气势上,余长仿佛已经盖过了此次说话的组长,郑可。
不等郑可答复,余长持续道:“我从公司支走了十万元不假,但装修公司最后是否收到了十万元呢?既然前后的数字一样,那谁能证明,我调用了公款,为本身投机?”
红头文件中,只触及两条,一条是装修款的事情,另一条是和厂家之人存在权钱或者权色买卖。
“从这点看,我仍然保存着劳动仲裁的权力和能够性,我不晓得是谁诬告告发了我,给我按了这些栽赃谗谄,莫须有,损人利己的罪名,但我余长不是软柿子,不是任何人随便便能够拿捏的,如果公司最后不能给我一个完美的答复,我必然会用法律手腕,保卫本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