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大风起兮[第2页/共3页]
老狐狸的这位众生敌手,的确很有大将风采。
就仿佛是一个绝代芳华的绝世才子,不管走到那边都让男人侧目,让女人妒忌。当有一天,这个绝代芳华的才子不再标致斑斓妖娆的时候,她只能度过接下来平平的平生,比及老态龙钟时,她看着本身年青时的照片,感慨光阴无情。但是对于老狐狸如许的枭雄来讲,平平和病痛,以及最后魂归龙华反动公墓,都不是他的挑选。
我站了起来,走到餐厅的窗前,哈了一口气在玻璃上面写下四个字:大 风起兮!
老狐狸并非死于他杀,也并非死于药物和抱病,更并非死于心机器官衰竭。他的死就仿佛是一种睡觉一样,当人睡着以后,心跳就会主动停止,呼吸也会渐渐停止。逐步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身,如许的灭亡无疑是人生最完美的挑选。
老狐狸的秘书张默闻走了过来,递给我一封信道:“这是在佛堂里发明的。”
故乡伙,我在前面等着你。我们两个是吵了平生,斗了平生,但是却又伴随了平生。你是一个强势的人,为了达到目标,用过太多的不择手腕,做过太多阴损的活动。你不信命,我信。好事做多,是要下天国的。我做了平生的善事,来弥补你的罪过。但是到头来,我却发明你统统的罪过,全都来自美意。
我信命,但是我却不信天。
是刘美龄在两年前写的一封信:
窜改命格,彼苍可鉴。
……
下葬那一天,天空中细雨靡靡。我穿戴一身黑西装,孙晓青穿戴一身黑套裙,犇犇穿戴一件小西装在一旁站着。胡玫跟孙晓青一样的装束,而他高大的美国人丈夫则戴着一个玄色的墨镜,非常威武。在殡仪馆停止了小型的典礼以后解缆,绕行外滩,达到群众大道,在群众广场长停止了严峻的默哀典礼,前来插手的市民达上千人之多。现场红色的花朵构成一整片陆地,很多市民都来一睹老狐狸的仪容,哀乐震天,哭声各处。车队最后达到龙华义士陵寝。
兵马倥偬,宦海游历了平生的老狐狸终究安葬在这一片福宝之地,和刘美龄安葬在一起。典礼结束以后,我坐在陵墓上面,沉痛哀思。实在最后我是将老狐狸当作仇敌对待,厥后当作了朱紫,再厥后当作了一个白叟。而他自从认我当义子以后,都将我当作义子对待。不知为何,心中涌起一丝落寞的感受。
最早发明老狐狸灭亡的是他的秘书张默闻,张默闻发明这个动静以后,当即告诉了我。我得知这个动静时,正在和王颖丽用饭,张默闻的电话,让我怔在原地,手中的筷子放在口中,食品在筷头上,却如何也放不到嘴里。张默闻简朴告诉我以后,就挂断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