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网 - 其他小说 - 中华秘典 - 第一百八十章中【华帝国兴亡史】

第一百八十章中【华帝国兴亡史】[第2页/共7页]

自二十四代王「祖甲」今后,社会冲突减轻,殷王朝逐步呈现衰乱的气象。第二十七代王「武乙」无道,以革囊盛血,仰而射之,名为射天。厥后他在河间打猎时,遭电击而死。到第三十代王「纣」时,王权与贵族权势的斗争生长到了鼎点。纣王矜持聪明,刚愎自用,文过饰非,**非常,豪侈无度,醉生梦死,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作长夜之饮。纣王设炮烙之刑,大肆残杀王公贵族。滥施酷刑,减轻剥削,使得诸侯、贵族和小民都相与背叛。纣王在危急日趋加深时,还大范围地对核心部族用兵,安定东夷,破钞大量的人力物力,更加速了商王朝的灭亡。西方的周人乘机生长起来,终究灭掉了殷商。

夏王朝的政治思惟已经有开端的「德治」宽刑思惟。《左传.文公七年》引《夏书》说:「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即在国度管理上,要武功与科罚并用。并且,在治国题目上能够已经有了防微杜渐,防患与已然的熟谙。《左传.成公十六年》引《夏书》说:「怨岂在明,不见是图」。就是这层意义。

天文:商朝日历已经有大小月之分,规定三百六十六天为一个周期,并用年关置闺来调剂朔望月和回归年的长度。商朝甲骨文中有多次日蚀、月蚀和新星的记录。

成汤->太乙->太丁->外丙->中壬->太甲->沃丁->太庚->小甲->雍己->太戊->中丁->外壬->河??甲->?乙->?辛->沃甲->?丁->南庚->阳甲->盘庚->小辛->小乙->武丁->?庚->?甲->廪辛->武乙->太丁->帝乙->帝辛(纣王)

法律也跟着夏王朝的建立而产生,所谓「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左传.昭公六年》。而「禹刑」不但是刑法,并且是夏王朝法律的总称。

在宗教上,夏王朝担当了先人崇拜的宗教思惟。并构成了至上神的看法。当时夏王朝已经建立了地上的同一王权,在天上再塑造一个至上神庇护本身的王权。

商王朝王系表(1766b.c.--1122b.c.)

夏王朝的最高领袖称为「王」或「后」,父子或兄弟相传,是前人所谓「家天下」的开端。从传世文献看。夏朝的政治机构相称庞大。在夏王之下有掌政事的「三正」,有为天子辅臣的「疑」、「丞」、「辅」、「弼」四邻,有为国君靠近摆布官员的六事(即六吏、六卿),有掌历法的「羲和」(又称「太史」),掌诉讼的「大理」,掌音乐的「瞽」(音「鼓」guv),掌管束育贵族后辈的「官师」、「国老」,掌出使的「遒(音「囚」qiu?)人」,掌收取贡赋的「啬夫」,掌管山泽的「虞人」,掌畜牧的「牧正」,掌养龙的「御龙」,掌管夏王炊事的「庖正」,掌管夏王车辆的「车正」,保卫宫门的守门者,掌王室家属事件的「臣」。夏王朝九州岛岛的分别和「甸」、「侯」、「?(音rui?)」「要」、「荒」五服的存在,申明,夏朝对处所的办理是以个部族首级为诸侯,称「伯」或「牧」。诸侯必须从命夏王的政令,对王朝承担贡纳、朝见、退役和侍从挞伐的任务。诸侯之下,有大夫,即各大师族的族长。以是,前人说,夏王有天下,诸侯有国,大夫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