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2)[第1页/共6页]
先零羌复寇褒中,郑勤欲击之,主簿段崇谏,觉得“虏乘胜,锋不成当,宜死守待之。”勤不从,出战,大败,死者三千馀人,段崇及门下吏王宗、原展以身抜刃,与勤俱死。
玄月,雁门乌桓率众王无何允与鲜卑大人丘伦等,及南匈奴骨都侯合七千骑寇五原,与太守战于高渠谷,汉兵大败。
夏,四月,乙丑,司空张敏罢。己卯,以太常刘恺为司空。
仲春,乙卯,日南地坼,长百馀里。
丙寅,诏令中二千石下至黄绶,统统复秩。六月,壬辰,豫章员豨原山崩。
秋,七月,海贼张伯路等寇滨海九郡,杀二千石、令、长;遣侍御史巴郡庞雄督州郡兵击之,伯路等乞降,寻复屯聚。
诏屯骑校尉班雄屯三辅。雄,超之子也。以左冯翊司马钧行征西将军,督关中诸郡兵八千馀人。庞参将羌、胡兵七千馀人,与钧分道并击零昌。参兵至懦夫东,为杜季贡所败,引退。钧等独进,攻拔丁奚城,杜季贡率众伪逃。钧令右扶风仲光等收羌禾稼,光等违钧节度,散兵深切,羌乃设伏要击之,钧在城中,怒而不救。冬,十月,乙未,光等兵败,并没,死者三千馀人,钧乃遁还。庞参既负约,称病引还。皆坐征,下狱,钧他杀。时度辽将军梁慬亦坐事抵罪。校书郎中扶风马融上书称参、慬智能,宜宥过责效。诏赦参等,以马贤代参领护羌校尉,复以任尚为中郎将,代班雄屯三辅。
零昌分兵寇益州,遣中郎将尹就讨之。夏,四月,丙午,立朱紫荥阳阎氏为皇后。后性妒忌,后宫李氏生皇子保,后毒杀李氏。
戊子,杜陵寝火。
永初六年壬子,公元一一二年春,正月,甲寅,诏曰:“凡供荐新味,多非其节,或郁养强孰,或穿掘萌牙,味无所至而短命发展,岂以是顺时育物乎!《传》曰:‘非当时不食。’自今当奉祠陵庙及给御者,皆须时乃上。”凡所省二十三种。
辛未,以大司农山阳司马苞为太尉。
六月,丙戌,太尉司马苞薨。
壬午晦,日有食之。
前虎贲中郎将邓弘卒。弘性俭素,治欧阳《尚书》,授帝禁中。有司奏赠弘骠骑将军,位特进,封西平侯。太后追弘雅意,不加赠位、衣服,但赐钱千万,布万匹;兄骘等复辞不受。诏封弘子广德为西平侯。将葬,有司复奏发五营轻车骑士,礼节如霍光故事。太后皆不听,但白盖双骑,弟子輓送。后以帝师之重,分西平之都乡,封广德弟甫德为都乡侯。
徙金城郡居襄武。
元初二年乙卯,公元一一五年春,护羌校尉庞参以恩信招诱诸羌,号多等帅众降;参遣诣阙,赐号多侯印,遣之。参始还治令居,通河西道。
太后诏阴后家眷皆归故郡,还其资财五百馀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