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1)[第1页/共5页]
三月,司徒陈耽免。
中平元年甲子,公元一八四年春,角弟子济南唐周上书告之。因而收马元义,车裂于雒阳。诏三公、司隶案验宫省直卫及百姓有事角道者,诛杀千馀人;下冀州逐捕角等。角等知事已露,晨夜驰敕诸方,一时俱起,皆著黄巾觉得标帜,故时人谓之“黄巾贼”。仲春,角自称天公将军,角弟宝称地公将军,宝弟梁称人公将军,地点燔烧官府,劫略聚邑,州郡失据,长吏多流亡;旬月之间,天下呼应,京师震惊。安平、甘陵人各执其王应贼。
是岁,帝作列肆于后宫,使诸采女发卖,更相盗窃争斗;帝著商贾服,从之饮宴为乐。又于西园弄狗,著进贤冠,带绶。又驾四驴,帝躬自操辔,奔走周旋;京师转相仿效,驴价遂与马齐。帝好为私穠,收天下之珍货,每郡国进献,先输中署,名为“导行费”。中常侍吕强上疏谏曰:“天下之财,莫不生之阴阳,归之陛下,岂有公私!现在中尚方敛诸郡之宝,中御府积天下之缯,西园引司农之藏,中厩聚太仆之马;而所输之府,辄有导行之财,调广民困,费多献少,奸吏因其利,百姓受其敝。又,阿媚之臣,好献其私,容谄姑息,自此而进。旧典:推举委任三府,尚书受奏御罢了;受试任用,责以胜利,功无可察,然后付之尚书举劾,请下廷尉覆案真假,行其罪罚。因而三公每有所选,参议掾属,咨其行状,度其器能;然犹有旷职废官,荒秽不治。今但任尚书,或有诏用,如是,三公得免推举之负,尚书亦复不坐,责赏无归,岂肯空自劳苦乎!”书奏,不省。
汝南黄巾败太守赵谦于邵陵。广阳黄巾杀幽州刺史郭勋及太守刘卫。
桓典为侍御史,寺人畏之。典常乘骢马,京师为之语曰:“行行且止,避骢马御史!”典,焉之孙也。
巴郡张脩以妖术为人疗病,其法略与张角同,令病家出五斗米,号“五斗米师”。秋,七月,脩聚众反,寇郡县;时人谓之“米贼”。
秋,金城河水溢出二十馀里。
三月,戊申,以河南尹何进为大将军,封慎侯,率摆布羽林、五营营士屯都亭,补缀东西,以镇京师;置函谷、太谷、广成、伊阙、辳辕、旋门、孟津、小平津八关都尉。帝召群臣集会。北地太守皇甫嵩觉得好解党禁,益出中藏钱、西园厩马以班军士。嵩,规之兄子也。上问计于中常侍吕强,对曰:“党锢久积,情面愤懑,若不赦免,轻与张角同谋,为变滋大,悔之无救。今请先诛摆布贪浊者,大赦党人,料简刺史、二千石可否,则盗无不平矣。”帝惧而从之。壬子,赦天下党人,还诸徙者;唯张角不赦。发天下精兵,遗北中郎将卢植讨张角,左中郎将皇甫嵩、右中郎将朱俊讨颍川黄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