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5章 (3)[第1页/共4页]
蒲月,前行营粮料使于皋谟、董溪坐赃数千缗,敕贷其死,皋谟流春州,溪流封州。行至潭州,并追遣中使赐死。权德舆上言,觉得:“皋谟等罪当死,陛下肆诸市朝,谁不惧法!不当已赦而杀之。”溪,晋之子也。
闰月,辛卯朔,黔州奏:辰、溆贼帅张伯靖寇播州、费州。
元和七年壬辰,公元八一二年春,正月,辛未,以京兆尹元义方为鄜坊察看使。初,义方媚事吐突承璀,李吉甫欲自托于承璀,擢义方为京兆尹。李绛恶义方为人,故出之。义方入谢,因言“李绛私其同年许季同,除京兆少尹,出臣鄜坊,专作威福,欺罔聪明。”上曰:“朕谙李绛不知是。明日,将问之。”义方惶愧而出。明日,上以诘绛曰:“人于同年固有情乎?”对曰:“同年,乃四海九州之人偶同科第,或落第然后了解,情于何有!且陛下不以臣愚,备位宰相,宰相职在量才授任,若其人果才,虽在兄弟子侄当中犹将用之,况同年乎!避嫌而弃才,是乃便身,非徇公也。”上曰:“善,朕知卿必不尔。”遂趣义方之官。
赐振武节度使阿跌光进姓李氏。
八月,戊戌,魏博节度使田季安薨。
己丑,以户部侍郎李绛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李吉甫为相,多修旧怨,上颇知之,故擢绛为相。吉甫善巴结上意,而绛梗直,数争辩于上前;上多直绛而从其言,由是二人有隙。
初,季安娶洺州刺史元谊女,生子怀谏,为节度副使。牙内兵马使田兴,庭玠之子也,有勇力,颇读书,性恭逊。季安淫虐,兴数规谏,军中赖之。季安觉得收众心,出为临清镇将,欲杀之。兴阳为风痹,灸灼浑身,乃得免。季安病风,殛毙无度,军政废乱。夫人元氏召诸将立怀谏为副大使,知军务,时年十一。迁季安于别寝,月馀而薨。召田兴为步射都知兵马使。
甲寅,吏部奏准敕并省表里官计八百八员,诸司流外一千七百六十九人。
试太子通事舍人李涉知上于吐突承璀恩顾未衰,乃投匦上疏,称“承璀有功,希光无罪。承璀久委亲信,不宜遽弃。”知匦使、谏议大夫孔癸戈见其副章,诘问不受。涉乃行赂,诣光顺门通之。癸戈闻之,上疏极言“涉刁滑欺天,请加显戮。”戊申,贬涉峡州司仓。涉,渤之兄;癸戈,巢父之子也。
十六宅诸王既不出阁,其女嫁不以时,选尚者皆由寺人,率以厚赂自达。李吉甫上言:“自古尚主必择其人,独近世不然。”十仲春,壬申,诏封恩王等六女为县主,委中书、门下、宗正、吏部选门地人才称可者嫁之。
蒲月,庚申,上谓宰相曰:“卿辈屡言淮、浙去岁水旱,近有御史自彼还,言不至为灾,事竟如何?”李绛对曰:“臣按淮南、浙西、浙东奏状,皆云水旱,人多逃亡,求设法招安,其意似恐朝廷罪之者,岂肯无灾而妄言有灾邪!此盖御史欲为奸谀以悦上意耳,愿得其主名,按致其法。”上曰:“卿言是也。国以报酬本,闻有灾当亟救之,岂可尚复疑之邪!朕适者不思,讲错耳。”命速蠲其租赋。上尝与宰相论治道于延英殿,日旰,暑甚,汗透御服,宰相恐上体倦,求退。上留之曰:“朕入禁中,所与处者独宫人、寺人耳,故乐与卿等且共谈为理之要,殊不知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