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网 - 都市娱乐 - 资治通鉴 - 第77章 (2)

第77章 (2)[第1页/共4页]

上行幸雍,祠五畤。

上以太子既奉大宗后,不得顾私亲,十一月,立楚孝天孙景为定陶王,以奉恭王后。太子议欲谢;少傅阎崇觉得为人后之礼,不得顾私亲,不当谢;太傅赵玄觉得当谢,太子从之。诏问以是谢状,尚书劾奏玄,左迁少府;以光禄勋师丹为太傅。初,太子之幼也,王祖母傅太后躬自养视;及为太子,诏傅太后与太子母丁姬自居定陶国邸,不得相见。顷之,王太后欲令傅太后、丁姬旬日一至太子家,帝曰:“太子承正统,当共养陛下,不得复顾私亲。”王太后曰:“太子小而傅太后抱养之;今至太子家,以乳母恩耳,不敷有所妨。”因而令傅太后得至太子家;丁姬以不养太子,独不得。

上以王莽首发大奸,称其奸佞;王根因荐莽自代。丙寅,以莽为大司马,时年三十八。莽既拔出同列,继四父而辅政,欲令名誉过前人,遂克己不倦。聘诸贤能觉得掾、史,犒赏、邑钱悉以享士,愈为俭省,母病,公卿列侯遣夫人问疾,莽妻迎之,衣不曳地,布蔽膝,见之者觉得僮使,问知其夫人,皆惊。其饰名如此。

上召丞相翟方进、御史大夫孔光、右将军廉褒、后将军朱博入禁中,议“中山、定陶王谁宜为嗣者”。方进、根、褒、博皆觉得:“定陶王,帝弟之子,《礼》曰:‘昆弟之子,犹子也。为厥后者,为之子也,’定陶王宜为嗣。”光独觉得:“礼,立嗣以亲。以《尚书·盘庚》殷之及王为比,兄终弟及。中山王,先帝之子,帝亲弟,宜为嗣。”上以“中山王不材;又礼,兄弟不得相入庙,”不从光议。仲春,癸丑,诏立定陶王欣为皇太子,封中山王舅谏大夫冯参为好乡侯,益中山国三万户,以慰其意;使执金吾任宏守大鸿胪,持节征定陶王。定陶王谢曰:“臣材质不敷以冒充太子之宫;臣愿且得留国邸,朝夕奉问起居,俟有圣嗣,返国守藩。”书奏,天子报闻。戊午,孔光以议分歧意,左迁廷尉;何武为御史大夫。

自乌孙分立两昆弥,汉用忧劳,且无宁岁。时康居复遣子侍汉,进献,都护郭舜上言;“本匈奴盛时,非以兼有乌孙、康居故也;及其称臣妾,非以失二国也。汉虽皆受其质子,然三海内相输遗,交通仍旧;亦相候司,见便则发。合不能相亲信,离不能相臣役。以今言之,结配乌孙,竟未无益,反为中国肇事。然乌孙既结在前,今与匈奴俱称臣,义不成距。而康居骄黠,讫不肯拜使者;都护吏至其国,坐之乌孙诸使下,王及朱紫先饮食已,乃饮啖都护吏,故为无所省以夸旁国。以此度之,何故遣子入侍?其欲贾市,为好辞之诈也。匈奴,百蛮大国,今事汉甚备;闻康居不拜,且使单于有悔自大之意。宜归其侍子,绝勿复使,以章汉家不通无礼之国!”汉为其新通,重致远人,终皋牢不断。